



短期意外健康保险
承保对象
凡年满1周岁至65周岁、身体健康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。团体投保人数不低于3人。
保障范围
意外伤害: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、致残。
住院医疗: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罹患疾病,从而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。等待期三十天。
重大疾病: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罹患25种重大疾病,从而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。等待期三十天。
凡年满1周岁至65周岁、身体健康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。团体投保人数不低于3人。
意外伤害: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、致残。
住院医疗: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罹患疾病,从而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。等待期三十天。
重大疾病: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罹患25种重大疾病,从而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。等待期三十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