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指南
理赔流程
理赔申请资料清单
承保销售服务承诺
一、诚信经营
合法诚信经营,规范服务行为;坚持诚实守信、公平正义原则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相关规定,依法合规经营,遵纪照章办事;严格遵守从业行为准则,严格执行费率规章,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。
二、首问承诺
为更好地体现我公司的经营理念,提高对客户的服务,公司制定了首问项目经理承诺制,即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客户最为完善的服务。具体如下:
- 1、出单服务承诺
- 保单、批单:在收到投保单或批改申请书盖章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,将保单或批单通过面送的方式送达被保险人或者通过快递寄出。
- 2、限时响应承诺
- ①保险人承诺及时解决被保险人提出的合理要求,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问题或询问,保险人将在12小时内或被保险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明确答复。
- 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产技术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、保险负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涉及保险知识方面的问题或对保单、条款的理解等问题随时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。
三、专业营销
耐心细致地向客户介绍和说明保险条款,并明确说明免除责任,使客户正确理解投保后的保险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;引导客户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指导客户如实填写投保单,提醒客户注意事项。做到接待客户热情,服务周到、文明耐心,迅速回应客户咨询,及时提供服务,不推诿懈怠。
四、客户至上
提供预约上门承保服务,凡在本公司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电话预约,并根据客户要求,设计投保方案,上门办理保险手续。销售人员主动提供便于客户联系的通讯方式,对于客户的有关咨询和要求,尽快给予答复,或寻求公司相关部门的帮助。
理赔服务承诺
- 1.我公司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025-87780877,提供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的接报案服务。
- 2.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,承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。
- 3.现场查勘后1天内,以邮件形式一次性告知索赔材料清单。
- 4.损失金额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赔案,承诺免除现场查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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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证明资料后,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;情形复杂的,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,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;
对于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,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。
对于在以上规定时间无法完成核定的,承诺对已确定部分损失进行预付赔款。 - 6.在核定结果确定后,3个工作日内,将核定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被保险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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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,完成赔偿金的支付。如因我公司原因,造成延迟支付,
我公司承担赔款延迟期间内的银行存款利息。 - 8.根据第5条规定做出核定后,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,并说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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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、资料之日起60日内,对其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,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行赔付;
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,将支付相应的差额。
投诉案件处理承诺
一、投诉处理时效
- 1、投诉案件是否成立的答复时效: 24小时内。
- 2、简单投诉案件处理时效:5个工作日内。
- 3、复杂案件投诉处理时效:再延长30日。
- 4、需要第三方机构鉴定、检测、评估的,相关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。
二、投诉核查和时效
- 1、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以自收到公司投诉处理决定之日起30内向总公司书面申请核查。
- 2、总公司自收到书面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投诉案件处理核查工作,并将核查结果和最终决定告知投诉人。